一个人的朝圣

朝圣是宗教或灵性生活寻觅灵性意义的过程,通常是到一处圣地或者是对某人信仰有重要意义的地方。各大宗教都有朝圣的活动。从世俗的角度而言,朝圣是一种族群的认同,而非基于信仰。流行文化也正把朝圣重新定义,例如去探访某小说、电视剧、电影或ACG等作品取材、拍摄的地点也被称为朝圣、圣地巡礼。旅游业兴起之前,朝圣是人们离开家乡出外游历的主要方式之一。

一个人的朝圣原来要理解为一个人的信仰,书中最讽刺的一段是很多人纷纷加入行走的队列,有的人负责讲解。“黑猩猩”负责记录,吃加工过的食物就会被谴责,因为这不是朝圣者的初衷,朝圣者是徒步,就像野外生存一样,那时候的哈罗德形象才变得高大吧,只是在我这个千百万读者之中的我这么认为,不装腔作势,他多想变成回到一个人的时候,一个人走,而没那么多形式主义,这个社会就是这样,最最原始,原汁原味的东西都在加工,装饰,结果一个恶心的味道还要让很多人去感受社会多美好,这个世上也就是有这两种人,两种人都在宣传价值观,正确的三观,一种是羊,一种是披着羊皮的狼,哈罗德用很纯净很天然的想法,去诠释自己的一份小小信念。也许是看了书中大家解读着朝圣者应当如何,丑化了这个字眼,让我更想用一个人的信仰还说说这个书。乔伊斯·蕾秋,一个英国资深作家,我想内容真诚才会写出真诚的文字,人性本善,不要被社会磨去最最可贵的东西。